上海市监局规范疫情防控期间“社区团购”价格行为

4月12日消息,4月10日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“社区团购”价格行为的提示函,要求社区团购明码标价。相关组织者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,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、价格和计价单位等。此外,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、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,应当标示服务项目、价格及计价单位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 [原文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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