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心集团收到深圳监管局警示函

经查,该公司未审慎考虑并购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对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,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。上述情形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。陈钦鹏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,黄家兵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。 [原文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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