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2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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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2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

解答:

1、
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社保问答者大修自住住房的社保问答

2、
(二)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;

3、
(三)本市住房职工租住自用的房屋;社保问答

4、
(四)在本市辖区内投资建设的现有住宅电梯的所有权;

5、
(5)员工因本社保问答人或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患重大疾病或突发重大自然灾害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(如有调整,社保问答省中心将按国家有关要求向社会社保问答公布);

6、
(六)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;

7、
(七)退休人员;

8、
(八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9、
(九)出境定居的;

10、
(十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重新就业的;

11、
(十一)非本市户籍社保问答职工社保问答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,不继续异地缴存,且其账户被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;

12、
(12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(由员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);

13、
(十三)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14、
第四条职工按社保问答照本细社保问答则第三条第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六)项规定的情形提取住房公社保问答积金的,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15、
第五条职工按照本细则第三条第社保问答(七)、(八社保问答)、社保问答(九)、(十)社保问答、(十一)、(社保问答十二)项社保问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,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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